離婚時,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往往是父母最關心的議題。您是否擔心無法爭取到監護權而被迫忍受不幸福的婚姻?別擔心,讓我們協助您維護自身和孩子的權益。

監護權判決關鍵:
法院在判決監護權時,會以「子女的最佳利益」為原則,並參考社工訪視報告。報告內容通常包括以下十項:
- 子女的年齡、性別、人數與健康狀況。
- 子女的人格發展需求。
- 父母的年齡、職業、品行、健康、經濟能力與生活狀況。
- 父母保護教養子女的意願與態度,有無傷害子女或未盡責行為。
- 父母與子女、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者(如親戚)的感情狀況。
- 父母有無不當行為,如虐待、性侵、遺棄、酗酒等。
- 父母能照顧、陪伴子女的時間。
- 監護人無法充分照顧子女時,第三人(如親戚)協助的可能性。
- 兄弟姊妹是否能共同由同一監護人照顧。
- 子女的意願。
監護權酌定:
法院會綜合上述因素,判斷哪一方能提供子女最佳的成長環境(包括物質與精神層面),並將監護權判給該方。
爭取監護權的優勢:
每個人都有平等爭取監護權的機會,無論經濟條件如何。以下因素可能對您有利:
- 親友的支持與協助
- 三歲以下幼兒通常與母親較親近
- 對方有言語暴力等不良行為
- 對方疏於照顧子女
改定監護權蒐證:
若想改定監護權,可透過錄音、錄影、即時通訊紀錄等方式蒐證。若發生家庭暴力,更可依法推定施暴者不適任監護人。
中華民國婚姻財產監護保障協會:您的堅強後盾
蒐集證據並不容易,若您遇到困難,中華民國婚姻財產監護保障協會可提供專業協助,包括調查、蒐證、法律諮詢等,助您順利爭取監護權,為孩子打造更美好的未來。
別讓孩子在不幸福的環境中成長。立即聯絡中華民國婚姻財產監護保障協會,讓我們為您和孩子的幸福而努力!